新冠疫情论文范文十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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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新冠疫情论文的文章11篇 , 欢迎大家参考查阅!

【篇一】新冠疫情论文

  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让中华大地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阴影。为了免遭病毒传染,我自疫情爆发以来就很少出门。对于像我这样搞研究的人,一时足不出户并不会对工作造成多大的影响,但疫情对整个中国经济的影响却是十分巨大的。
  今天,我读到一个段子:一位企业家打算让企业开工。朋友劝他说,现在“新冠”疫情正闹得厉害,开工就要接触很多员工,万一被哪个携带病毒的员工传染了会很危险。这位企业家回复说,“怕什么?‘新冠’病毒的死亡率只有2%。但如果不开工,企业没收入,债主追上门,我的死亡率可能就是100%了!”这个段子里蕴含着深深的苦涩。
  在春节期间,“新冠”疫情对中国经济造成了巨大的打击。据估计,仅旅游、餐饮、电影这几个产业的损失加在一起,就可能超过了一万亿元。而这一切似乎还只是开始,随着春节假期的结束,“新冠”的破坏力才逐渐显露出来。
  那么,“新冠”疫情对于中国经济的影响有多大?我们又应该采用怎样的政策来加以应对,以最大可能减少“新冠”的损失呢?
  “新冠”疫情的影响很可能超过SARS
  说到“新冠”疫情的影响,不少人会习惯性地将它和20_年的SARS疫情相比较。十七年前,也是春节前后,也是不知名的疫情汹汹袭来。那一年,中国人民没有在可怕的病毒面前屈服,不仅取得了抗疫的胜利,还在疫后的经济建设中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让全年经济增长率达到了9.1%,创出了亚洲金融危机之后的新高。据此,一些分析机构根据SARS前后中国经济运行的状况得出了结论,认为“新冠”的冲击至多会在短期,而其长期的影响则会很小。
  在我看来,这样的观点似乎有些过于乐观了。事实上,无论是“新冠”疫情本身,还是中国经济现在的环境,都和十七年前的SARS时期发生了很大的差异,而这些差异很可能让“新冠”的影响远远大于SARS。
  (1)抗击“新冠”可能会是一场持久战
  在疫情初期时,不少研究者都认为,这场疫情的破坏力会弱于SARS,理由是它的死亡率在2%左右,而SARS的死亡率则有9.6%。但后来的疫情发展已经证明了这种判断是错误的。
  虽然与SARS相比,“新冠”的死亡率相对比较低,但这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患者可以得到有效救治。而事实上,由于“新冠”的传染性远高于SARS,所以它很可能会在局部地区造成医疗资源供不应求,从而让死亡率急速攀升。
  在SARS疫情的前期,我国并没有出台像今天这么严格的防控措施,在这种情况下,四个月后,SARS感染人数才破千。相比之下,即使进行封城、封路这样的严格防控,“新冠”仍然在不到一个月内使得数万人感染。传染病学上用“基本传染数”R0,也就是一个被感染者在不受控的情况下能够传染的人数来刻画病毒的感染力。我曾用武汉疫情初期的数据计算了这个值,结果是3.13,而很多研究论文表明,实际值可能还要高于这个值。对比之下,文献中记录的SARS的R0只有2左右。由此可见,“新冠”一旦扩散,就会在短时间内造成大范围疫情。这种情况一出现,医疗资源就会出现严重挤兑,大量受感染的人员可能得不到及时救治,“新冠”的死亡率也会由此大幅升高。
  在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彭志勇团队最近发表在《美国医学会杂志》(JAMA)上的一篇论文中,统计了该院138名新冠肺炎患者的状况,死亡率为4.3%。到目前为止,“新冠”仅在武汉一地所造成的死亡人数已经与SARS在全球造成的死亡人数相当。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武汉的医疗资源是在中国居于前列的,这样尚且在疫情面前不堪一击,如果疫情爆发在其他更小的城市,后果将是不堪设想。
  针对“新冠”的以上特征,对其的防控只能是严防死守,发现一例掐灭一例,否则它就可能在很短时间内引发巨大灾难。然而,由于“新冠”病毒的潜伏时期很长(注:根据钟南山团队的最新论文,最长的一例达到了24天,中位数为4天),潜伏期仍有传染性,且传播渠道也不明确。因此,要取得抗击“新冠”的最终胜利,很可能会是一场持久战。
  现在很多人都在预测“拐点”什么时候到,疫情什么时候结束。我自己也用模型进行了一些推算,结果显示,感染人数达到峰值可能要在三月中旬,而整个疫情结束则要到四月。我也参考了其他的一些研究,结果有些差异,但平均的预测值差不多。如果我们相信这种推算,那么整个疫情事件总共持续的时间会达到四个月。这看似比SARS短,但在SARS初期,政府采取的管控措施很少,真正采取较严格措施的时间段只在四月底到六月初这一个多月之间。照此计算,“新冠”疫情的实际影响时间可能要高出SARS一倍。
  (2)当前的经济环境要比SARS期间更为严峻
  与20_年相比,现在中国的经济形势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种形势有可能会让我们在应对“新冠”疫情时变得更为不利。
  首先,目前中国经济的发展阶段已经与SARS期间有了很大不同。20_年时,中国经济正处于高增长阶段,面对灾疫的抗击打能力较好。而如今的中国经济已经从高速增长转向了新常态。面临“三期叠加”的形势,增长压力本来就很大。在这种情况下,经济的抗击打能力会有所减弱。
  其次,现阶段中国经济的产业结构和SARS期间有了很大变化。20_年时,第三产业对中国GDP的贡献只有39%,而在20_年这一数值已经上升到了53.9%。本次疫情,第三产业受到的影响是首当其冲,即使其下降幅度只和SARS相当,其对经济的负面影响也会更大。值得注意的是,在整个SARS期间,疫情的峰口事实上仅持续了一个月左右,而且波及范围相对较少。考虑到这点,由第三产业造成的增长压力将会远远高于SARS。
  再次,今天我国所处的贸易环境远比20_年时复杂。20_年时,我国的劳动力成本优势十分显著,因此尽管受到SARS疫情的影响,出口受到的影响并不大。随着劳动力成本的上升,中国制造的比较优势已经大幅减弱,而贸易保护主义又在各国甚嚣尘上,在正常情况下出口形势尚且不容乐观,疫情的到来更会使之雪上加霜。如果国内的企业因疫情原因迟迟不开工,长时间无法接受、交付国外的订单,很多国家则可能会直接放弃与中国的贸易,转而加速制造业回流,或者与印度、越南等劳动力成本更低的国家贸易。如果这种局面出现,那么其影响很可能是不可逆的。
  最后,与20_年相比,很多政策工具也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例如,SARS疫情之后,我国拉动经济的一个重要举措是将房地产列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并对此予以了各种政策倾斜。这在房产价格相对较低的20_年,确实不失为恢复经济的一剂良方。然而,在如今房地产价格已经居高不下的今天,是否还能靠房地产来拉动后疫情时代的经济?这似乎还是一个疑问。
  综合对疫情持续时间和经济整体形势的判断,个人认为,“新冠”疫情所造成的中期负面影响很大概率会超过SARS。
  复工:当前中国经济的重中之重
  那么,应该如何应对疫情的影响呢?需要做的工作千头万绪,但最重要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尽快组织企业恢复生产。
  在本文开头的那个段子里,那位企业家说,如果不开工,自己就会死。这个说法未免有些夸张,但如果说只要不开工,他的企业就要死,那这个说法就几乎是正确的。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曾对995家企业进行过一次调查,结果显示,在不开工的状况下,受访的企业中的34%只能维持1个月,33.1%可以维持2个月,17.91%的企业可以维持3个月。由此可见,恢复生产对于企业来讲,可谓生死攸关。除此之外,正如我们前面指出的,如果停工时间过久,还可能引发全球贸易的转移,从而造成出口需求永久性消失等后果。
  那么,现在企业的实际开工状况如何呢?坦白说,很不乐观。很多地区都规定将法定复工时间安排在了2月10日之后,复工时间已经比往年晚了一周多。然而,从现在的形势看,照此时间复工的企业却很少。在一些地方,复工率甚至连一成都不到。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从企业角度看,原因可以归结为“三不”——“不让”、“不敢”和“不能”。
  所谓“不让”,是一些地方政府出于防控疫情的需要,要求企业继续延迟复工时间。例如,很多地区已经要求本地企业将复工时间延迟到17日,甚至24日之后,如企业私自开工,则会受到惩处。
  所谓“不敢”,指的是某些地方虽然允许企业开工,但一旦在企业发现病例,就要企业立即停工、隔离全部员工,并且承担全部费用。在这样的责任安排之下,很多企业出于安全的考虑,就干脆不开工。
  所谓“不能”,指的是企业达不到开工条件,不能开工。企业要正常开工,必须有员工、有原材料,有畅通的物流。但因为疫情,以上三方面都受到了影响。为了控制疫情,各地都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了严格的防控,很多地区甚至干脆“一刀切“地排斥外地人,这给企业的招工、用工造成了很大困难。更为麻烦的是,一些地方为了控制人的流动,甚至把交通物流一下子卡死了,这导致企业的原材料进不来,产品出不去,即使有人也开不了工。
  针对以上问题,地方政府必须设法破除“三不”,组织企业迅速复工。否则,其他的扶持政策将毫无作用。具体来说,应当做好如下工作:
  首先,应当根据企业的特性和员工构成,允许符合开工条件的企业迅速开工。重点行业、解决就业多的行业要加速放行,不能以防疫为借口一刀切。
  其次,应当在审核的基础上,为企业提供“开工保险”,保证如果在做好相关监控工作的情况下,再发现工人中有感染病人,则由政府负担相应的隔离、治疗费用。
  再次,应当积极打通物流、放行“人流”,为企业开工奠定足够的条件。各级政府应当明文禁止以防控疫情为由的禁止外地人员进入、禁止外地货物进入的做法。对人的管控,应当根据其流动状况、接触史、健康表现等分级管理,对感染可能较少的人,应当允许其在接受监控的基础上参与就业。对于物流,则应该完全放行。
  除此之外,政府还应该采用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来缓解企业困难,切实减少企业的压力。现在,各地政府都出台了很多政策,但其中的很多政策对于缓解企业困境的作用却很少。举例来说,一些地方要求银行为企业提供贷款以缓解企业的经济困难。这个政策看起来很好,但银行出于自身利润和风险的考虑,只会给那些能够提供抵押、现金流较好的企业提供贷款,而那些资金最困难、最需要资金的企业却得不到贷款。因此,这并不能起到很大的实际作用,反而可能会导致很多问题。相比之下,如果政府采用减免税收、社保金等的措施,则可以帮助企业有效地降低成本。尤其是那些吸收就业较多的企业,可以从中受益巨大。
  改革:为经济注入长期动力
  需要指出的是,组织复工、提供扶持只能保证广大企业在短期内存活,保证不会出现大规模的失业。这些政策只能救经济一时,想要抵消疫情带来的巨大负面影响,政府还必须出台进一步的政策。
  从某种意义上看,疫情只是引发广大企业生存危机的一个导火索,在其背后,很多问题其实早已存在。现在,民营企业是中国企业的主体。长期以来,广大中国的民营企业都是靠低成本、高产量来竞争的,从单位产品中获取的利润很少。这就决定了大批企业必须保持较大的员工规模才能实现正常生产。这种低利润水平,导致企业的现金保有量很低,因此就很难有充足的资金储备来抗击风险,甚至很少有足够的抵押来获得贷款。而那些高利润行业呢?通常都是国有垄断的。尽管法律上也允许民营企业进入,但事实上由于“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的存在,民营企业却很难进入。近年来,人力和原材料的成本大幅度攀升,使得广大民营企业压力巨大,而疫情的出现,则成为了可能压垮这些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
  针对以上问题,如果要从根本上激活民营企业,抵消疫情影响,最终还要靠推进改革,切实打破加在民营企业头上的歧视。唯有如此,才能保证中国经济能够在大疫之后保持足够的活力。

【篇二】新冠疫情论文

  【提要】无论从供给侧还是需求侧的角度来看,新冠肺炎疫情都将影响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本文试图用历史和经济的逻辑来预测此次疫情对贸易的影响。研究发现,疫情对全球经济和贸易的影响沿着供应链扩散是很有可能的。虽然新冠肺炎疫情似乎不太可能像20_-20_年的全球危機那样对世界经济造成如此严重和广泛的冲击,但贸易受到重创的时间可能不会很短。在疫情冲击下,政策和企业的错误反应可能会对贸易体系造成永久性损害。我们不应将大流行病视作反全球化的正当理由。

   【关键词】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贸易;供应链

   新冠肺炎疫情将同时对供给侧和需求侧产生冲击。无论从供给侧还是需求侧的角度来看,疫情都将影响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本文试图用历史和经济的逻辑来预测此次疫情对贸易的影响。关键结论是,新冠病毒在经济上可能与医学上一样具有“传染性”。二战以来,大流行病主要爆发于非重要经济体,而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了世界上所有最大的制造业经济体——而且几乎是同时发生的。因此,新冠肺炎疫情对世界制造业的影响将与过去截然不同,全球正在进入一种非常奇怪的衰退。

   制造业受到的冲击主要来自两个方面。第一个冲击是政府为了降低感染率采取了管控措施,让工人离开工作岗位,这些措施明显降低了产出。第二个冲击来自于预期冲击,这种冲击损害了对制成品的需求。

   政府政策和企业的错误反应可能会对全球贸易体系造成永久性损害。美国与其贸易伙伴之间的贸易摩擦可能与疫情造成的供应链中断产生叠加效应,推动供应链回撤。供应链的国际化可以提高生产力,因此供应链回撤将造成相反的效果,在这个问题上各国政府应该吸取教训。

   一、全球制造业面临三重打击

   制造业是极为特殊的产业部门。对于大部分制成品而言,消费是“可推迟”的。正如我们在20_年全球贸易危机中所看到的,由于消费者处于观望状态,对耐用品需求的冲击要大于非耐用品。我们认为,受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制造业可能面临三重打击。第一,由于疫情在世界制造中心(东亚)和工业大国(美国和德国)迅速蔓延,供给的中断直接阻碍了生产。第二,由于受影响较小的国家的制造业部门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国家获得必要进口工业投入品的难度更大、成本更高,供给侧的冲击将沿着供应链不断放大。第三,由于总需求下降(如宏观经济衰退)以及消费者和企业因预防性动机延迟购买和投资,需求随之出现中断。

   当然,所有受影响国家的服务业部门也都受到了沉重打击(特别是餐饮和电影院等),但制造业遭受的冲击无疑更大。

   关于全球制造业所受到的直接冲击或需求下降的影响,我们还无法获得足够的数据,但我们可以利用危机前的数据来考察疫情是如何通过供应链传染的。

   二、供给和需求冲击对总贸易流动的影响

   引力模型在双边贸易流量决定因素实证研究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引力模型认为,一国(出口国)到另一国(进口国)的出口价值与进口国总需求(以其GDP衡量)和出口国总供给(以其GDP衡量)正相关,与两国之间的距离负相关。

   由于两国之间距离不变,对双边出口的冲击可以简单分解为供给冲击(出口国GDP变化)与需求冲击(进口国GDP变化)。按照这种分解方法,新冠肺炎疫情对总贸易的影响如下:第一,如果新冠肺炎疫情是一种供给冲击,一国生产的供应中断表现为其对贸易伙伴出口的减少。随着贸易伙伴进口的减少,总需求转向当地替代品或者出现缺口。第二,如果新冠肺炎疫情演变为需求冲击,一国收入的下降将导致其从贸易伙伴的进口减少。随着贸易伙伴出口的减少,总需求进一步下降。这即是需求冲击的传播方式。

   鉴于当前受冲击最严重国家的经济重要性,其面临的巨大的需求冲击和供给冲击必然会导致全球贸易流动出现大幅下降。

   三、通过全球供应链的“供给端传染”

   国与国之间是通过国际贸易联系在一起的,因此贸易是跨国“传染”的重要媒介。当然,国际贸易的形势越来越复杂,自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全球供应链(价值链)成倍增长。这使得上述供给和需求冲击的传播更加复杂。制造业的连锁反应将取决于各国对其他国家制造业部门的直接或间接的敞口。

   截至20_年3月初,新冠肺炎疫情主要集中在中国,90%以上的确诊病例都发生在中国。其次,受影响较大的两个亚洲国家是日本和韩国。中国、日本和韩国对于大多数制成品的全球供应链至关重要。

   图1以中国纺织品为例。圆形面积反映了双边贸易流动规模,箭头粗细反映了双边贸易流动的相对重要性。图1仅考察纺织业使用的中间投入品的贸易。

   在研究新冠肺炎疫情如何沿着供应链扩散时,可以观察到两个显著特征:第一,在纺织业中间投入品方面,中国确实是世界工厂——是全球贸易和生产网络的中心;第二,纺织业的区域中心也十分明显,即意大利是“欧洲工厂”的心脏,中国是“亚洲工厂”的心脏,美国是“北美工厂”的心脏,非洲和南美洲则没有类似的枢纽国家。

   图2显示了信息和通信技术(ICT)部门使用的中间投入品的信息。图1和图2之间的明显差异表明,两个部门是不能一概而论的。

   不同部门的供应链差别很大。在信息与通信业,我们看到了中国的中心地位,但也有一些细微差别。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和中国大陆均是信息和通信产品“亚洲工厂”的中心,且信息和通信业供应链的地域性比纺织业更强。

   以上证据表明,疫情的影响沿着供应链扩散是很有可能的。东亚制造业的供给中断很可能会损害世界其他国家的制造业部门。

   基于经合组织(OECD)贸易增加值数据库,我们对全球供应链的联系进行了研究。表1显示了各国制造业的相互依存关系,我们关注的重点是一国直接或间接购买产品的来源。例如,美国从中国主要通过三个途径进口产品。第一个渠道是直接进口中国制造的最终产品。考虑到美国从中国进口的部分产品实际上是在其他国家生产的(如中国可能从日本购买精密光学元部件,用于生产出口到美国的相机),我们对此进行了相应调整。 第二个渠道是美国公司从中国进口零部件,然后由美国制造商将这些零部件组装成美国公司和消费者购买的产品。比如中国可能会向美国公司出口安装在美国车道遥控门上的电机。

   第三个渠道是美国从第三国购买包含中国生產零部件的产品。比如美国进口了大量墨西哥生产的汽车,这些汽车有很多零部件是从中国进口的。

   从表1的结果来看,美国、德国、中国和日本生产的产品和零部件在所有其他主要国家的进口中都非常重要。在列出的所有国家中,中国的增加值占最终支出的比例不低于3%。我们还可以从数字上看到很强的区域性,美国在北美地区占据主导地位,中国和日本在东亚地区也是如此,欧洲制造大国英国、德国、法国和意大利(尤其是德国)是其他欧洲国家的主要供应商。

   由此可见,美国、德国、中国和日本的供应中断,可能会对所有主要经济体的消费者和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四、服务贸易

   一些服务贸易,如航空、酒店租赁和旅游业,已经受到新冠肺炎疫情从供给侧和需求侧的沉重打击。其他服务业,如金融服务和医疗服务受到的冲击则相对较小。总体来看,疫情的冲击似乎会鼓励人们进行远程、居间的人际交往活动。由于这些活动是许多服务业的核心,新冠肺炎疫情可能最终会增加服务贸易。

   五、以往全球贸易受冲击的经验教训

   20_-20_年的全球危机导致了后来所谓的“贸易大崩溃”(GreatTradeCollapse)。20_年三季度至20_年二季度,全球贸易急剧下降,降幅是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的最大值。这种下降具有突发、剧烈和全球同步的特征,因此影响巨大。

   全球贸易自二战以来下降了数倍,但20_-20_年的冲击是迄今为止最大的。如图3所示,在1965年以来发生的三次全球衰退中(1974-1975年石油危机、1982-1983年经济滞胀、20_-20_互联网泡沫危机),全球贸易至少下滑了四分之三。

   虽然新冠肺炎疫情似乎不太可能像20_-20_年的全球危机那样对世界经济造成如此严重和广泛的冲击,但当时的经验可以为此次疫情的影响范围提供一个可能区间。同样值得注意的是,贸易受到重创的时间可能不会很短。当时全球贸易量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一直处于负增长。

   此次疫情与20_-20_年贸易大崩溃的另一个重要区别是,当时更多是需求侧出现问题。全球金融危机对供给侧造成了一定的直接损害,但主要集中在银行和金融业。制造业的损失(如克莱斯勒破产)主要是因为危机引起的经济衰退而不是危机本身导致的。

   已发表的关于贸易大崩溃原因的研究为预测未来可能发生的事情提供了重要线索。可能导致贸易崩溃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1)包括进口在内的所有产品的总需求下降;(2)贸易融资变得更加困难;(3)贸易壁垒不断升级(CrowleyandLuo,20_)。

   学者的普遍看法是,贸易的崩溃主要是需求冲击造成的,特别是对于“可推迟消费”的商品(Eatonetal.,20_;Bénassy-Quéréetal.,20_;Levchenkoetal.,20_)。也就是说,由于很大一部分贸易是耐用品,出口的波动幅度往往是GDP的2-3倍(EngelandWang,20_)。

   此外,需求冲击会沿着供应链放大,我们称之为“牛鞭效应(BullwhipEffect)”(Zavacka,20_)。对最终产品的需求下降会导致供应链上的每个生产者在重新下订单之前清空他们的库存。其结果就是,对于供应链上游的公司来说,需求冲击被放大了。全球价值链的作用也十分重要(Bemsetal.,20_;Yi,20_;Alessandriaetal.,20_;Altomonteetal.,20_)。

   关于“供应链传染”的问题,Bems等(20_)使用全球投入产出框架来量化20_-20_年全球经济衰退期间美国和欧盟的需求溢出效应以及世界贸易对GDP的弹性。研究结果显示,美国和欧盟需求下降的影响中,20%-30%是由其他国家承担的,北美其他国家、欧洲新兴国家以及亚洲受到的打击最大。

   关于另外两个可能导致贸易崩溃的原因,CrowleyandLuo(20_)研究发现,几乎没有证据表明贸易壁垒在贸易崩溃和复苏期间有所上升。Bricongne等(20_)以及ChorandManova(20_)认为,信贷限制对贸易的总体影响是有限的。

   六、结论

   在疫情的冲击下,政策和企业的错误反应可能会对贸易体系造成永久性的损害。美国对其所有贸易伙伴不断发起贸易摩擦,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可能造成的供应链中断,这些因素叠加在一起可能促使美国将供应链回撤。供应链的国际化可以提高生产力,因此供应链回撤将造成相反的效果,在这个问题上应该吸取教训。

   完全依赖其他国家的供应显然会增加风险。比如日本,如果再发生一次20_年的海啸,其生产成本和风险都会增加,而预测显示这样的自然灾害在未来发生的概率很高。

   我们不应将大流行病视作反全球化的正当理由。增加进口来源可以缓解对某个国家过度依赖的问题,尽管这样做会带来生产成本的提高。近年来,一些跨国公司已经开始将投资目的地转向多个国家,这主要是受一些新兴市场国家工资上涨的推动。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发展将帮助企业更加有效地协调全球配置。

   参考文献

   [1]Alessandria,G,JPKaboskiandVMidrigan(20_),“TheGreatTradeCollapseof20_–09:AnInventoryAdjustment?”,IMFEconomicReview58(2):254-294. [2]Altomonte,C,FDiMauro,GOttaviano,ARungiandVVicard(20_),“GlobalValuechainsduringtheGreatTradeCollapse:ABullwhipEffect?”,inFirmsintheInternationalEconomy:FirmHeterogeneityMeetsInternationalBusiness,pp.277-308.

【篇三】新冠疫情论文

  摘要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幼儿园、中小学、高校的春季开学受到了影响,各地采用网络授课的方式进行教学。医学、护理教学也不例外,但是网络授课存在学生实操受限、学生难以监管、教师教学媒介不统一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教师可以采用制作微课、加强网络教学互动性、统一教学媒介和疫情期间优秀事迹的情怀教育等方法解决。

   关键词疫情护理教育网络授课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

   1新冠疫情背景下的护理教育问题

   新冠疫情发生以后,全国幼儿园、中小学、高校的春季开学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按照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有关部署,早日进入工作状态,早抓预防落实,针对当前教育部在全国范围延迟延时开学基础上,严防死守,为全国“众志成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盘棋出力,不添堵、添乱。本着停课不停学的教育理念,各学校都开展了网上授课。微信群授课、钉钉直播、腾讯会议、抖音直播等平台纷纷出现了教师的身影。新媒体的普及和发展为现代教育提供了更先进的手段,但传统课堂教育是否会被新科技手段取代,不能单纯用“会”或者“不会”这样的字眼简单概括,这与教育者的自身素质、学生的接受能力以及教育内容的适用性息息相关。

   (1)实操无法练习,理论艰涩难懂。与基础教育语文、数学、英语的学习不同,护理是一门专业性极强的应用型学科,需要学生动手练习的实操课程占了课时总数的一大半,因此,疫情期间的护理教育,不应以学生掌握具体护理操作方法为重点,而应该从护理理论入手,让学生对于学科相关理论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但是,医学理论相对艰涩难懂,学生通过网上授课或自学的方式,也很难理解和掌握。这是当下护理教育的最主要的问题。

   (2)网络授课下的学生监管问题。学生在课堂上面对枯燥的医学理论时也偶尔会跑神,听不进课的情况,这个时候,会有教师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正确地引导,使学生能够重新进入学习状态。但是网络授课时,学生的学习状态是老师无法检测和判断的,对于自律性较差的学生,无法保证他们始终在线认真听课。医学理论复杂,需要记忆的内容也很多,及时是对于自律性较高的学生,长时间的网络授课,也会产生视觉上和身心的疲惫感,注意力无法像课堂授课一样集中。家庭环境方面也没有一个群体气氛督促学生学习,甚至还会有来自家人、宠物等因素的干扰。学习效果会大打折扣。

   (3)教师的上课媒介与学生的接受性。开展网络授课以来,教师的授课方式没有进行硬性的统一,也没有对学生的可接受度进行深度的调研。就会出现不同的任课教师采用不同的教学媒介,有的教师会直接在微信群里一条一条发音频授课,有的教师会采用提前录音的方式把音频发送到微信群中,有的教师采用ppt录音的方式,把音频与ppt融合在一起,有的教师采用钉钉直播、抖音直播等方式进行教学。各种教学方式各有利弊。但学生的手机里要下载各种各样的教学软件,这就意味着,学生要在短时间内去适应教师的网络教学的同时还要去适应这些教学媒介。学生的精力本来就有限,不同的教学媒介反而会加重学生的学习负担。

   2新冠疫情背景下的护理教育问题的应对策略

   (1)对于艰涩难懂的医学理论,教师可以自行或者教研组内分工制作一些關于重点难点的微课,微课中,尽量用简单的语言,清晰的逻辑条理去阐述问题,配以动画或者图片的形式加深学生的理解。对于学生无法动手练习的实操课程,教师可以采用自行录制护理操作视频,分段录制或者网上下载相关操作视频等方式,把准备好的视频用视频编辑软件进行压缩,保证每个视频在25兆大小之内,学生能在微信群内观看、讨论。实操的方法和流程学生就可以通过小视频的方式进行交接,待回归课堂后,教师再加以指点,就完全可以掌握具体的操作方法了。

   (2)加强网络授课的师生互动,保证学生随时在线。鉴于网络授课的特殊性,教师不能单纯授课而不顾课堂纪律。加强与学生的交流互动,是保证学生注意力的前提。可以在网上教学的过程当中,分阶段设置不同的问题,比如相关护理概念、具体护理操作流程等。请学生在线回答,学生可以采用抢答或者教师随机点名的方式。若学生回答正确教师要及时给予肯定,回答错误,可以再请下一位同学进行回答或者补充,这样就提高了课堂的互动性和学生的积极性。

   (3)统一教学媒介,注意把控教学时间。五花八门的教学媒介很容易分散学生的注意力,因为教师采用的教学媒介,大部分不是转为教学设计的,内部可能还涉及到广告、游戏、新闻、小视频等内容。如果教师采用这类的媒介进行授课,学生很有可能在上课期间去浏览与教学无关的内容。因此,教师授课最好能够统一一个无关内容少,学生接受度高的媒介进行授课。学生所学内容以电子文档、录相的方式呈现。学生依据自身的学习能力、学习习惯、学习要求,可以自由地选择学习内容、安排学习进度。比如微信群授课、钉钉平台,腾讯会议等专业平台。此外,教师还应该把控教学时间,避免满堂讲,从头讲到尾的情况发生。中间可以穿插一些医学小视频或者音乐让学生进行放松,避免了学生长时间盯着手机或者电脑屏幕,产生倦怠感。

   (4)疫情背景下的情怀教育。疫情当前,各地都涌现出一批又一批的奋战在疫情一线的优秀的医护工作者。他们舍弃小家,舍弃小我,冒着被感染的风险不放弃每一名患者。他们穿着不透气的隔离衣、护目镜,脸上也被口罩压出了很久不能恢复的压痕。教师应该把这些先进的感人的事迹融入护理教育中去,激励每一位护理学生,激发他们的荣誉感、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让这种情怀教育深入每一个学生的心。让每一名护理专业的学生明白护理工作是伟大的,他们的职业理想是崇高的。情怀教育对于网络授课的效果,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和较好的教学效果,使学生能够自觉、自愿接受每一节专业课。

   3总结

   新冠疫情给教育带来了一些问题和阻碍,但是护理教育工作者并没有因此耽误护理专业学生们的课程和学业,积极采用各种方式进行网络授课。对于网络授课中存在的问题,护理教师们始终在摸索中去解决。护理教育是专业性极强的教育,疫情无情人有情,护理专业课教师定会在这艰难的时期,培养出更优秀的护士为祖国的护理事业奋斗!

   参考文献

   [1]罗惠鹏.教师要加强网络授课技能[N].惠州日报,20_-02-20(007).

   [2]倪政林,陈爱英,李胜,陈磊.基于网络教育的高职教学改革研究[J].新余学院学报,20_,18(01):139-141.

【篇四】新冠疫情论文

  摘 要:20_年庚子年,一场新型冠状肺炎在华夏大地蔓延,对我国经济大局、国计民生、医疗卫生、行政管理、外交、科技等方面造成严重影响,在法律层面也不例外,民事、刑事、行政、商事等各方面影响甚广。仅从民事领域的劳动合同方面探讨下相关若干问题的产生以及如何应对策略。

  关键词:新冠疫情;劳动合同;疫情下劳动双方

  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_.14.021

  20_年庚子年的春节,华夏儿女过了不寻常的假期。因为新冠疫情的无情蔓延,从武汉的封城到全国的紧急动员,假期延长到复工的艰难。这场疫情对国家造成了经济、法律、外交、科技、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挑战与反思。而从企业用工者和劳动者双向来看,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本文将试着从民事领域的劳动合同当面探讨下相关若干问题的产生和应对策略。

  《民法总则》和《合同法》规定,不可抗力是人力无法改变的情况,与人的主观意愿并无关联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为一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仅合同当事人是无法预见,同时政府机关以及医学专家也不能提前知道;新冠状肺炎爆发后没有有效的药物治疗和确切有效的治疗方法,具有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性,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的规定要件,其性质属于法律上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但,为了防止当事人对不可抗力条款的滥用,法律对不可抗力的适用也是有限制的。并不是任何人可以任意以不可抗力之名免除义务人的所有责任,也不是相关义务人不经任何补救行为,就当然减轻或者解除其责任。若当事人客观上能够履行合同,其履行合同义务并不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可抗力)情形影响的,如果其拒绝履行合同或迟延履行合同而要求以不可抗力条款免责的,则不属于不可抗力,不应予以免责。

  有几个关键性问题,是企业和员工都关注的焦点。

  1 新冠疫情下的劳动合同的稳定性问题

  1.1 对于已经确诊的员工的待遇

  对于被确诊为新型肺炎的员工,可以被视为处于医疗期内,企业无权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十一条开除员工,而且劳动合同期限应当顺延至治愈为止。对于被隔离观察、被采取隔离措施或者被采取其他紧急措施的员工,企业无权开除员工,合同期限应当顺延至隔离期、隔离措施或者其他紧急措施结束为止。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如果医疗期满,在劳动合同期内工作无法进行,对于用人单位所安排的其他工作也无法完成,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辞退员工;医疗期满,合同到期,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是可以终止的,同时经济补偿的支付必须要严格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企业员工经过医疗机构检测后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患者,亦或是企业员工并未确诊为感染者,不过并未排除疑似之列,企业员工与确诊病理曾经存在过密切接触,这一类的企业职工正在接受定点医院所安排的隔离治疗,亦或是正在接受一定时间的医学观察,在部分地区,政府对企业员工所在的小区或村落采取了隔离措施或封闭措施,职工无法正常工作,职工的工资需要照常支付。若合同到期,顺延到医疗期期满等。

  在疫情的冲击下,企业生产无以为继,采用轮休等形式,使得工作岗位得到有效稳定,尽可能避免裁员情况的出现,亦或是选择尽可能少的去裁员。企业满足相关条件,其可以获得相应的补贴。职工工资不能延期支付,按合同执行。超期后,职工工作不受影响,在最低工资标准之上对职工的工资进行支付。职工劳动无法正常进行,企业需要依据地区生活标准支付相应的生活费。因此,迟延复工期间需要支付工资。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_年1月31日发布《通知》,要求如下,企业员工经过医疗机构检测后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患者,亦或是企业员工并未确诊为感染者,不过并未排除疑似之列,企业员工与确诊病理曾经存在过密切接触,这一类的企业职工正在接受定点医院所安排的隔离治疗,亦或是正在接受一定时间的医学观察,在部分地区,政府对企业员工所在的小区或村落采取了隔离措施或封闭措施,职工无法正常工作,职工的工资需要照常支付,同时企业不能单方面辞退员工。

  1.2 关于企业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根据《人力资源社會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_〕5号)的规定,企业员工经过医疗机构检测后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患者,亦或是企业员工并未确诊为感染者,不过并未排除疑似之列,企业员工与确诊病理曾经存在过密切接触,这一类的企业职工正在接受定点医院所安排的隔离治疗,亦或是正在接受一定时间的医学观察,在部分地区,政府对企业员工所在的小区或村落采取了隔离措施或封闭措施,职工无法正常工作,用人单位不能基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以无过失性辞退或经济性裁员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上述人员,除非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劳动者出现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若没有出现上述情形,在这种情况中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可以选择将劳动合同解除,而用人单位也可以同样选择,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根据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主体不一,相应的法律后果也不一样。例如,劳动合同期满前,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仅需用人单位同意解除即可。用人单位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仅须据实结算劳动者的工资,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即可。但是劳动合同期满前,用人单位要求员工离职,同时实现了与劳动者完成协商的情形下,此时用人单位却仍需要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在对经济补偿进行支付的时候必须要遵从着以下标准:劳动者就职于用人单位,基于其工作年限,满一年对应一个月工资;若工作年限超过了六个月,不过短于一年,在实际计算的时候按照一年来进行计算,也就是向劳动者进行一个月工资的支付;若劳动合同短于六个月,用人单位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支付半个月工资给劳动者。 当然,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倘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一致意见的情形下,劳动者是否可以以情况紧急为由,直接走人?答案是不可以的。因为该理由显然还不构成《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不需要与用人单位协商而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在双方达不成一致意向时,劳动者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必须要与用人单位提前沟通,时间为提前三十日,通知的方式为书面形式,在这种背景下才可以实现对劳动合同的解除。在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是在受胁迫的情况下,应当对劳动者的真实意愿进行确认,充分尊重劳动的就业选择权。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情况。“不可抗力”通常情况下是无法预见、避免同时也无法克服的一些客觀情况。此疫情有官方强行性通知,春节假期也随之延长(延长至20_年2月2日),作为一种突发的异常事件,医学界尚无绝对有效的方法可以阻止病毒传播,属于人类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此种情形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的情形,是一种传染性疾病。

  1.3 对于其他的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情形

  疫情已经造成了大规模的交通不便、工厂停工等情况,已经属于法律意义上的“不可抗力”,但对于每一份合同而言,只有在疫情真正影响到合同目的的实现,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下,方构成“不可抗力”情形,不得一概而论。是否可以免责应当需要根据双方合同目的、合同履行情况实施确认。基于合同法,如果无法有效的履行合同,且原因不能全部归责于合同当事人的,根据本次疫情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如果此次疫情是在签订合同以前或者当事人迟延履行之后发生的,不能免除责任。如果并非由于疫情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同样不能免除责任。

  首先合同的不能履行分为三种情况:

  (1)合同一点都无法被履行。

  (2)合同只能实现部分履行。

  (3)合同暂时不能履行。

  根据每份合同的特点以及目的,在此种疫情下,各份合同的情况存在着差异。其次,无法履行类型存在着差异,其所引发的法律后果也就是不同的:延后一段时间才能履行、无法全部实现履行或完全的不履行;合同变更或者解除。

  在此次疫情发生后,如果出现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应当及时履行通知义务以及证明义务。应当及时向对方发出通知,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政府的通知或者命令等),通知应当采用双方约定的通知方式,尽量采用书面、邮件、短信等多种形式发送通知,并保留通知发出以及合同相对方收到通知的证据。

  如果由于疫情致使合同目的不能达成,一方依据相关法律要求可以将合同解除,此为法律规定的法定解除事由。并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要求部分免责或者全部免责。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履行上述的证明义务,以减小可能给对方带来的损失,如果另一方收到通知后由于未采取措施造成的扩大损失,不应当由合同解除通知方承担。

  1.4 企业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况

  (1)劳动者拒绝接受与传染病有关的预防控制措施,或故意传播病毒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配合检疫、治疗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根据《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若疑似员工拒绝检疫、强制隔离等措施,在一定范围内传播了传染病,存在着十分严重的情节,对于公共安全产生极大影响的构成犯罪。若员工有该行为,用人单位可以向卫生部门或派出所举报。如果劳动者拒绝配合检疫、治疗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依法受惩处,基于第三十九条第六项,劳动合同也就可以顺利得以解除,无需对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如劳动者的行为情节较轻,尚未构成犯罪,如其不服从管理,在有关机构实施了医学措施的过程中进行了反抗,对于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实施了阻碍等行为,同时劳动者的行为违反用人单位的制度,此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用人单位还应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安等部门的工作提供相应的配合、协助等。

  (2)假期结束,劳动者没有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回到单位上班,用人单位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条款将劳动合同单方面的解除。

  劳动者未及时返回单位上班的,用人单位应首先核实劳动者未及时提供劳动的原因,若确因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或由于政府封锁隔离措施导致企业员工无法正常工作,基于《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用人单位在这种情况下不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若非因上述原因导致旷工的,则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执行。

  合同双方本是友好商业伙伴,在不可抗力面前更应该本着公平、合理、促进交易的态度解决问题,这也是提高商业交往效率、促进发展的根本。

  2 新冠疫情下的工资发放的问题

  2.1 员工隔离观察期间的工资发放问题

  员工被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根据国家卫健委经国务院批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乙类甲类防。

  鉴于本次病毒引起的肺炎已经被列为乙类传染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当地人民政府实施了隔离措施后,被隔离人员有权利要求其生活得到保障,具体的工作主要由当地人民政府来负责;被隔离人员作为劳动者的,其单位需要对劳动者的工作报酬进行依法支付。且工资待遇应当由其所属企业按照正常工资支付。

  2.2 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停工停产的工资发放问题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停工停产的,工资应当如何发放?

  该问题目前存在争议。

  第一种观点认为应当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单位停工、停产是由于其他原因导致的,非因劳动者原因,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需要对劳动者工资进行支付,同时支付的标准必须要满足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依然可以正常的劳动,这也就意味着用人单位是需要支付报酬的,即在最低工资标准基础之上来对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进行支付;如果劳动者的劳动并未达成,相应的处理必须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这是现行国家层面法律对于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停工、停产的主要规定。 然而,与此之外也有第二种观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导致企业停工停产属于不可抗力,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该条除类似《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有明确规定以外,国家层面以及其他地方并无明确规定的,直接适用该观点还是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企业自己承担了这部分风险,企业怎么在疫情面前渡过难关呢?国家是否有相应的措施减免税收和社保等,这些都是特殊时期为企业减负的措施。这属于行政法研究的范畴,在此就不展开了。

  2.3 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期间的工资发放问题

  随着各地发布延迟复工的通告,各地企业复工时间均推迟,此期间工资应当这样支付。特殊时期的支付方式也是法制进程的一个微观注脚。根据20_年1月1日起,《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正式生效,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根据以上规定,年三十、初四、初五、初六因工作需要加班的,企业可以安排员工调休,不能调休的,依法支付200%的加班费。初一、初二、初三加班的,企业依法无权安排员工调休,必须支付300%的加班费。

  根据《国办发延长假期通知》的规定,20_年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即春节假期延长了三天(初七、初八、初九),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相关规定,该延长的三天假期显然不属于法定节假日,故仅属于增加的普通休息日。企业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初七、初八、初九加班的,可以安排员工调休,不能调休的,依法支付200%的加班费。

  1月27日发布《关于延长20_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具体操作如下。

  (1)首先20_年1月25日至20_年1月27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在此期间上班的应当发放300%的日工资,不上班的正常支付工资。

  (2)20_年1月28日至1月30日为休息日,在此期间上班的应当支付200%的日工资,不上班的不支付工资。

  (3)20_年1月31日以及2月1日是国家规定的延长假期期间,属于特殊假期,在这两日内上班的应当支付200%的日工资,不上班的不支付工资。

  (4)2月2日是正常休息日,上班的应当支付200%的日工资,不上班的不支付工资。

  (5)20_年2月3日至2月7日,部分地区通知企业不得复工,在此期间如果不属于规定里不得复工的企业属于正常工作日,应当正常足额支付工资。

  20_年2月3日至2月7日,一般企业员工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必须要进行加班的,此时其所获得的工资报酬需要翻倍。但是否应当向在此期间不上班的员工发放工资目前存在争议,需要看各地规定。

  对此,20_年1月28日,上海人社局關于延迟企业复工相关问题也说明延迟复工期间并不属于工作日,是员工的私人时间。在这一阶段,若员工为企业提供劳动,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必须要向员工支付正常的工资。

  一些企业职工所承担的主要任务就是保障等,对于这部分职工,在这一段时间上班后,可以在后续时间进行相应的调休,若不选择调休的,企业必须要依据相应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加班费。若员工在家上班,此时可以理解为企业员工在原本属于休息日的时间里工作,员工可以在后续时间进行相应的调休,若不选择调休的,企业必须要依据相应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加班费。这个意味着上海地区的单位不能安排年休假、倒休等方式解决该期限。

  20_年1月31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文章同样表示延迟复工企业的职工,工资照发。

  可见,大多数观点是在此期间也应当向不上班的员工支付工资。

  20_年2月8日至2月9日属于正常休息日,在此期间上班的应当支付200%的日工资,不上班是否支付工资也存在争议,第一种观点认为这两日本就是休息日,不上班不应当支付工资,第二种观点是不上班也需要支付工资,例如20_年1月31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文章同样表示这两日,延迟复工企业的职工,企业应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3 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武汉职工劳动合同、工资支付、休息休假特殊规定

  武汉市的特殊规定,在这个特殊历史时期,有着范本的意义。同时也将来认识这段历史的微观注脚。

  武汉市处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的关键时期,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确保武汉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武汉市总工会在组织慰问防控肺炎疫情一线人员的同时,积极从源头发力、坚持制度保障,联合武汉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成员单位发出《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疫情防控期间职工劳动合同、工资支付、休息休假等方面的政策规定,提出了强化疫情防控、加强职工劳动保护、预防调处劳动关系矛盾的具体举措,强调了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加强服务指导和监测处置、全力做好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防范的工作要求,用以指导全市做好当前劳动关系领域维稳工作。

  (1)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企业应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变更、续签、解除和终止的法规。企业员工经过医疗机构检测后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患者,亦或是企业员工并未确诊为感染者,不过并未排除疑似之列,企业员工与确诊病理曾经存在过密切接触,这一类的企业职工正在接受定点医院所安排的隔离治疗,亦或是正在接受一定时间的医学观察,在部分地区,政府对企业员工所在的小区或村落采取了隔离措施或封闭措施,职工无法正常工作,企业不得辞退离职。劳动合同到期的,顺延至相应措施期满。

  (2)对劳动报酬依法支付。企业员工经过医疗机构检测后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患者,亦或是企业员工并未确诊为感染者,不过并未排除疑似之列,企业员工与确诊病理曾经存在过密切接触,这一类的企业职工正在接受定点医院所安排的隔离治疗,亦或是正在接受一定时间的医学观察,在部分地区,政府对企业员工所在的小区或村落采取了隔离措施或封闭措施,企业需要保证员工可以进行正常的劳动,并进行工资的支付。单位停工、停产是由于疫情原因导致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需要对劳动者工资进行支付,同时支付的标准必须要满足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依然可以正常的劳动,这也就意味着用人单位是需要支付报酬的,即在新约定标准的基础之上来对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进行支付;如果劳动者的劳动并未达成,企业必须要依据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职工生活费。 (3)倡导“同舟共济,共克时艰”集体协商。企业生产由于疫情影响而难以为继,企业与职工进行沟通,获得其认可后,采用轮岗轮休等方式,保证工作岗位足够的稳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尽可能避免裁员,亦或是尽可能少的去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返还。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向所在地的特殊工时行政许可部门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4)合理安排职工休息休假。企业因疫情防控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假的,基于《劳动法》补休,若没有选择补休,基于相关规定去支付工资报酬。企业在停工停产期间,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年休假。职工的工作年限超过了1年,同时低于10年,在这一条件下休假的天数具体为5天;职工的工作年限超过了10年,同时低于20年,在这一条件下休假的天数具体为10天;职工的工作年限超过了20年,在这一条件下休假的天数具体为15天。在年休假期间,职工的工资收入正常发放。

  (5)强化疫情防控和职工劳动保护。企业要为上班职工配置防护口罩,做好职工食堂、澡堂及工作场所的消毒卫生,安排好疫情防控时期的工作班车。有条件的企业要配备体温监测设备,一旦发现疑似感染职工,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6)加强劳动关系矛盾的预防调处。让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引导当事人采用非接触沟通方式,及时化解纠纷,尽量避免不必要往返和聚集。受疫情影响,法定仲裁时效期间内,当事人不能按时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在这种情况下也就中止仲裁时效。在消除了中止时效的原因后,即日起将继续计算仲裁时效。若审理案件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进行,审理期限可以顺延。

  (7)做好服务指导和监测处置工作。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构要加强对企业劳动关系维稳工作的服务,做好监察工作。结合政府对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加强对用工密集、人员流动性大的企业的用工监测,及时处置突发情况,全力做好劳动关系领域的风险防范工作。

  4 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其他劳资问题的处理

  4.1 用人单位已向应聘人员发放录用通知书的情况处理

  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向应聘人员发放录用通知书的话,则不可以疫情防控为由取消录用。因为用人单位向应聘人员发出录用通知书,系其单方法律行为,对用人单位具有约束力。从诚信及用人单位公信力角度,用人单位不应当以此为由取消录用,一方面有违诚信原则,另一方面如果以疫情防控取消录用,可能承担缔约过失赔偿责任。为此,用人单位应当通过与应聘人员协商变更入职日期等方式解决。

  4.2 用人单位应否继续录用曾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但已被治愈的人员

  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后被治愈的,用人单位不得以其曾经患有上述传染病为由对其拒绝录用,更不得者实施任何就业歧视行为。《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若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向用人单位求职,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录用;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的行为出现了就业歧视,劳动者可以提起诉讼。《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对于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来讲,其有受到尊重的权利,任何人或者用人单位都不能对其进行歧视。因此,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后被治愈的,用人单位不得以其曾经患有上述传染病为由对其拒绝录用,更不得者实施任何就业歧视行为。

  4.3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工作范围是否受限制的处理

  此类情况应当受到限制。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性极强,确诊、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不能工作,必须要在定点医院接受治疗或在指定地点接受隔离观察。《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确诊、疑似病人在治愈、排除前,不得从事易传染的工作。确诊、疑似病人治愈或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以前,应当接受隔离治疗或观察,不得从事任何工作。

  4.4 未复工期间,用人单位关于劳动合同续订事宜的处理

  未复工期间,用人单位需要妥善处理劳动合同续订事宜。对于劳动合同的续订问题,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数据等方式进行确认,若续签的,事后再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4.5 多地用工的用人单位的处理方式

  因为各地政府政策就复工要求规定不一,原则上以相关关规定为准,除非企业注册地有更高标准,且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主要基于注册地的标准执行。

  4.6 用人单位能否要求劳动者接受隔离措施的处理

  实践中,很多用人基于安全考虑,要求劳动者接受隔离措施,但这是不合法的。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疫区,县级以上政府可以采取隔离措施,并向上级报告;上级人民政府要立刻做出批准与否。若不予批准,隔离措施解除。因此,隔离措施由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批准之后实施。换言之,用人单位无权对员工采取隔离措施。

  4.7 新冠疫情防护期间,关于用人单位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的处理

  新冠疫情防护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要完善,排查事故隐患;上报并处置潜在的社会安全事件问题,在采取了安全防范措施后,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用人单位关于要求劳动者披露感染、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情况,以及有关假期所在地、回岗路线等个人信息的处理。

  劳动者应当向用人单位报告相关信息。《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若要对劳动者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劳动者必须要予以配合。虽然该类信息属于建立劳动合同之后的,但与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用人单位有权了解。

  根据政府相关要求,用人单位完全可以依法向员工收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地址、軌迹、健康信息等。用人单位不得收集与疫情防控无关的信息,且收集、处理或者披露应当符合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 4.8 劳动者因疫情防控被隔离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关于用人单位可否终止劳动合同的处理

  此时,用人单位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应当依照规定予以顺延。根据国家《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劳动者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治疗,或作为疑似患者,需要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或与确诊病例存在着密切接触,而接受医学观察,政府对企业员工所在的小区或村落采取了隔離措施或封闭措施,在此期间劳动者的合同到期,合同需要顺延到相关措施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4.9 关于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和加强监督的工作的处理

  对当事人进行积极引导,更多采用一些比较合适的非接触即时沟通方式,使得纠纷得到有效的化解。受疫情影响,当事人无法按时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这种情况下仲裁时效中止。原因消除后重新计算。若审理案件无法正常进行,也可顺延。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积极引导企业的劳动用工,保证第一时间有效的识别劳动关系风险,做好相应的预测预警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使得职工合法权益得到真正的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发生劳动关系重大事件的,及时妥善处置,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当地党委、政府和省厅报告。

  4.10 对企业擅自复工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1)民事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违法者导致传播了传染病,必须要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如果企业提前复工导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可能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行政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警告或罚款二百元以下的情形如下;有存在着严重的情节,拘留当事人五日到十日,罚款少于五百元:(一)对于政府决定不予服从的……

  因此,如果企业提前复工,可能会被责令停工;情节严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可能会被处以行政拘留。

  (3)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出现以下情形,导致传播甲类传染病,判刑三年以下;十分严重的,判刑三年到七年……

  对于卫生防疫机构的合法控制措施不予配合的。

  单位出现前款罪,主管人员要接受处罚,单位判处罚金。

  甲类传染病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规定确定。本次新型冠状病毒系乙类传染病,实施甲类防控措施。若企业违法提前复工,并导致病毒交叉感染或有感染严重危险的,将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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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新冠疫情论文

  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打乱了中国人回家团圆的脚步,或许我们都未想过那远在天边的疫情会迅速波及中国;未曾想到零三年发生的灾难会如此相似的“重蹈覆辙”;未曾想到我们正在亲身经历这场突如其来的磨难;也未曾想到当我们居家不曾踏出半步时,有多少“逆行者”正在拼命拯救肺炎病人的生命……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疫情,“逆行者”们不计个人安危,迎难而上;他们仁心仁术,大爱无疆;他们驰援武汉,义不容辞;他们双手劈开生死路,一刀斩断是非根。
  听着那一声声远离武汉的忠告,却有一批批写好请愿书的医生和护士逆流而上。他们不是伟人,他们没有惊天动地的成就,但是他们用平凡的双手救死扶伤用自己的生命寻找更多人的生命线,他们用自己作为赌注,只为照亮患者的人生!
  80多岁的钟南山院士仍奋斗在前线,更有许许多多年轻的医生和护士在与病魔作斗争。医生们的脸上被口罩弄出的深深勒痕;没有定时的饭点,累了只能躺在地上稍微休息一会儿的医护人员;为了照顾病人能更方便而甘愿变成光头的女医生;还有不少被病魔感染而去世的年轻医生……他们,怎能不叫人心疼?
  不畏疫情,面对疫情,我们要致敬“逆行者”。他们为我们真的付出了很多很多。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不过是有人替我们负重前行罢了。
  生命是脆弱的,只需要一些微生物就可以摧残。生命又是顽强的,在灾难面前,没有人说放弃! 没有人当逃兵!人们众志成城,以信念为铠甲。以双手为利刃,让残酷无情的病毒无处遁形,让绝望的心溢满温暖。病毒漫天又何妨,只要人间充满爱,心里依旧暖,温情一样可以醉满人间!
  驰骋疆场三百回,舍身战“疫”终不悔!病毒虽是无情物,人间大爱却是花!你我他,醉繁花,携手共进护大家!
  新冠疫情论文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自“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以来,全国上下众志成城,万众一心。党员和志愿者们日夜兼程的奋战在抗疫第一线,民众们也自发捐款捐物,这份同胞之情蕴含着中华儿女,同心共进的初心和使命。看不见的病毒告诉我们一个道理:灾难面前,没有谁能置身事外,从来不存在一个人的桃花源。
  不论是当年席卷全国的SARS病毒还是眼下的新型冠状病毒,都来源于“野生动物”的传播。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速度和死亡人数日益激增,让武汉民众惶恐不安,甚至导致武汉封城。封城能隔离病毒但决不隔离爱与责任,中华民族五千年的的薪火相传,靠的就是一代代青年对使命和责任的接力。不管是救亡图存的青年一代,还是建设国家的青年一代,亦或是强国富民的青年一代,每一代青年勇担责任的样子,都在成就这个国家和民族的当下和未来。
  我看到疫情当前,一批批“逆行队伍”奋战着,无数个像李宗育这样年轻的医护人员本着“苟利国家生死以”的情怀主动请缨,他们没有时间考虑自己安危,没有时间安慰家人的心情,没有时间享受春节的团圆,奋战在防疫一线。他们义无反顾的登上驶往武汉的列车,一路披荆斩棘,为了人民的安全,无所畏惧。因为青年一代的责任与担当,让我们看到建设祖国的未来与希望。不是长发飘飘才叫可爱,也不是浓妆艳抹才叫美;那一道道在脸上勒出的血痕也叫美,那隔空给人的拥抱也叫可爱。奋斗在抗击疫情一线的18名护士为防止交叉感染,集体剪掉了蓄了多年的秀发,其中不乏二十几岁的年轻后辈,沧海横流,方显青年本色,他们用青春担起责任,用实际行动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谱写“大写的青春”。待到春暖花开之时,那脱下防护服、揭开口罩露出灿烂笑容的一刻便是青春最美的瞬间。
  “埋在地下的树根使树枝产生果实,却并不要求什么报酬”,中华儿女亦是如此。这场战“疫”,我们从全方位的极限压力测试中看到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中国制度优势,看到了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价值情怀,看到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伟大中华民族精神。不仅是白衣天使,建筑工人敲打钢筋的声音,胜似“沙场秋点兵”的场面,辛勤的身影,粗糙的皮肤,锃亮的安全帽,“火神山”“雷神山”这样的抗“疫”堡垒就在区区数天被奇迹的创造出来;军队和政府公务人员不畏艰辛奋战在防控疫情的第一线;广大民众积极响应号召,自觉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所有这些,赋予我们穿越艰难险阻、创造美好未来的坚定自信和强大力量。
  一如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青年的期望:“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国家的前途,民族的命运,人民的幸福,是当代中国青年必须和必将承担的重任。青年一代就应该有一颗济世之心,一颗为民之心,一腔的热血,并坚守着身上的使命,大写的青春里应该有大写的家国情怀,要让青春走出孤芳自赏的小我,把自己的小我融入到祖国的大我,人民的大我,与时代共步伐,与人民共命运。
  疫情之下,没有谁是旁观者。大写的青春里应有大写的青春梦想,要让青春梦想在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里绽放。身为大学生的我们,面对此次灾情,决不应袖手旁观。的确,作为一个学生,一个没有收入和足够能力独当一面的人,本职工作始终是完善自己:不断完善自己对这个世界的认知,不断丰富自己的体验,不断提高能力丰满羽翼。但能力不足并不代表不作为。一方面,我们可以用自己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力量,我们可以积极了解与疫情相关的预防措施,分享到自己的朋友圈,发表自己的见解,但需辩证其真实性,绝不不以讹传讹、盲目从众。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不主动营造恐慌氛围,重视但绝不泛滥。我们也可以利用擅长的网络通讯工具,组建线上公益群,集思广益,为疫情出力。总而言之,疫情,应当重视不当怖惧;青年,应当热血亦当理性。另一方面,我们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安排,坚决不提前返校虽然现在防控形势见好,但绝不能松懈大意,依然要慎终如始。认真配合防控工作,不做“负担人”,学校的每日一报体温,能够便于学校精确掌握每位师生员工的信息,也是学校和相关部门作出比如开学等相关判断的一个重要信息来源。大学生应该具备责任意识和优良素质,积极配合学校工作。要保证规律作息,调整好心态,时刻为开学做准备。认真完成功课,多看与自己专业相关的书,想想未来的路该怎样落实到实处。这次疫情让我意识到:大写的青春不能缺少过硬本领,必须有过硬的本领才能回应时代挑战和责任担当。我们现在能做的,是为民族伟大复兴而“宅”,用读书积蓄力量,用行动肩负责任,用拼搏昭示希望,待他日出山我必更加强大!毕竟,只有勤学奋斗、增长才干,才能用科学精神和专业本领保护想保护的人。
  中华民族历经磨难,但从来没有被压垮过,而是越挫越勇,不断在磨难中成长,从磨难中奋起。我们不惧怕灾难,但我们要学会在灾难中获得警示:一、正确判断形势,辩证看待问题。越是在这个时候,越要用全面、辩证、长远的眼光看待我国发展,唯有深刻认识到国情,才能制定正确的政策。二、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树立底线思维才能保持战略定力,科学谋划,赢得主动。三、尊重自然,尊重规律、深刻的教训促使我们警醒,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立美丽中国。四、坚持党的领导,充分依靠群众。在党的坚强领导之下,各行各业的广大群众团结一心,不辞辛劳,真诚奉献,促使抗击疫情取得胜利。
  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这便是炎黄子孙的力量。这场战役让每个中国人都经受了一场心灵的洗礼,它让我们与身边或是远方的人们共呼吸共命运,同生死,共患难。我期待着,我们会迎来一个经历疫情大考而愈加坚定稳健的中国;我相信,我们会迎来一个经历责任担当而负重蝶变的耀眼青春。疫情终将结束,与祖国和人民唇齿相依,生死与共的爱和真情却将长存。新时代的长征路上我们还会遇到许多新的困难和挑战,但是就像高进的那首《我们不怕》:在心里手牵手,我们不怕跨越风雨中,谢谢你的坚守,有你有我有梦就不同……
  黑暗过后,是破晓的微光;春暖之时,是花开的芳芳;寒冷散尽,是温暖的春阳。我愿意陪你一同期待。

【篇六】新冠疫情论文

  摘要:国家安全是国家发展的最重要基石,也是人民福祉的最根本保证。从古代的教训中,“收益大于治理,危害大于混乱”。国家安全从第一步开始不仅是国家事务,而且是某个政府部门的责任,但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每个中国公民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在安全方面,我们必须首先加以防范,保持警惕,并建立高度的安全意识。加强对国家安全法、反恐法、间谍法等法律法规的研究,对所有危害国家安全的非法行为说不。在防疫方面,必须更加注意公共卫生和生命安全,确保国家安全和长期稳定需要我们每个公民的不懈努力。

  关键词:疫情;安全教育;网络安全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新冠疫情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有强大的祖国在背后支撑,中国人民团结一致、众志成城是战胜疫情的巨大力量。中国人民有信心和决心赢得最后的胜利。

  一、指导科学的流行病预防,防止疫情蔓延

  深刻认识防疫工作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赢得防疫斗争的决心和信心,迅速弥补工作执行中的不足,坚决杜绝疫情继续蔓延。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团结一致,科学预防和准确政策”的要求,坚持把人民的生命和健康放在第一位,把预防和控制流行病作为当前的重中之重,并做到组织领导、防控措施、医疗、物质安全、信息发布、民意指导“六个到位”的具体要求,妥善处理疫情防控工作和各项重点任务,预防社会恐慌,科学防控,高站位要求,高层部署。增强政治意识,并尽一切努力遏制重大流行病。按照“履行辖区管理责任”和“严格执行辖区责任”的要求,每个家庭及措施执行情况准确,信息提交及时准确,形成高效有序的防疫工作机制。建立分工明确,规范有序,协调协调,高效运行的防控体系和指挥协调体系,实现网格化工作管理,形成“人人担当,控制疫情”的工作模式。

  着力强化排查管控。按照“严格执行反输入、反输出、防扩散”的要求,不断加强各种流行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进行全面深入的筛查和调查,确保关键人员的关键搞好防控人员工作,及时掌握可疑人员情况,坚决杜绝疫情扩散。严把输入关口,组织公安、交通运输、铁路、卫生防疫等部门在火车站、长途汽车客运站、高速路收费口及国、省、农村公路等重要节点设立联合卡口,对所有来往人员、车辆进行体温测量和检验检疫,并逐一记录留痕,做到严密监测、严格筛查、严加防护。加强市场监督,加强污染源防治,加强必要的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采取必要的通风消毒、体温监测等措施,制止流行病的传播。实施陆路调查和包裹保底制度以及防疫防控户调查规范,以出发地、使用车辆、过境情况、近期是否有症状为重点。例如发烧,与当地人员接触等进行全面地毯式和全面覆盖地调查、预防和控制,一张一张地建立卡册,并详细建立防疫账户。

  继续推进联合防御和共同控制,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群众力量,以乡村社区为战斗单位,全面组织防控网络,优化装备实力,扎实完成城乡一体化防控,切实有效地严格防范和防御,坚决减少流动性,阻断传染源,尽力制止疫情蔓延。坚持本土管理的原则,建立专职和兼职的防疫联合小组,全面实施网格地毯管理。注意重点人群,严格管理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亲密接触者,并确保人数,情况清楚,数据准确。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果断采取交通管制和其他控制措施,以最大程度地防止该疾病的传播。

  尽一切可能筹集资金购买和储存防疫材料。开辟绿色分配资金的渠道,以确保及时分配各类防疫资金。通过市场采购、对上争取、社会捐助等多种措施,确保疫情防控物资的储备和供应。优先向与患者密切接触的防疫人员,医务人员和公安警察提供物资,坚决杜绝假冒虚假涨价等违法行为,使广大群众放心。

  二、开展公益性防疫培训,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高度重视疫情后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复工复产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期,受疫情影响,春节假期延长、各类企业普遍开工不足。两相叠加,企业复工复产极易出现准备不充分、员工精神状态不佳、设备带病运行、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同时,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减产,极易发生部分企业抢抓“开门红”,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现象,生产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障。要引起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坚决消除不利因素影响,提前做好各项应对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监管。从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能,做到行业安全监管与疫情防控措施“双到位双落实”。建立外来返岗员工管理制度,实行企业封闭式管理,安排专人每日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设置门禁、铺设“消毒毯”,严格做好外来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测量和外来车辆消毒。加强复工期间员工身体健康安全监管,如有异常及时隔离、上报;分散作业,分班组作业,回家就餐,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宣教防疫知识,提高员工自我安全防护意识。

  举办培训讲座,增强公共防疫意识,培养正确的健康观念,帮助人们养成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的健康方式,引导人们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增强战胜疫情的信心和能力,确保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不误。从传染病的定义、传染病的分类、传染病传染与流行必须经过的环节、传染病的防控措施、新冠肺炎防控知识五个方面深入浅出地为与会人员作出讲解。详细说明在紧急情况下如何自助、互助方法,环境健康饮食、饮用水知识及其他相关内容,将安全和健康知识传播到每个角落。

  三、做好網络安全教育,抵御不良舆论影响

  网络安全教育是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网络安全教育或国家安全集中系统教育是中国在向大国强国前进的道路上必须弥补的教训。在疫情流行期间,政府应引导公众正确理解国家安全的长远方向和战略方向。政府无所不能,必须引导社会和市场资源共同参与,从全方位、多层次协调促进国家安全教育。我们可以通过短片和动画来形象化安全概念。网络安全教育的第一个考验是相关政府部门和整个社会对网络安全的了解。在国家安全问题上,政府必须首先设定基准,制定对与错的标准,以实现自由有序的网络。因此,国家安全教育不是为人民提供的单向教育,而是从政府官员到商务人员,再到普通百姓及至全国各个层面的系统教育,各行各业都必须提高网络安全来指导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准则,并在特定的工作和生活中实施。此外,媒体应以负责任的方式传播相关知识,避免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进行夸大和轰动的报道,并且在创建新闻娱乐活动时不要忘记媒体的社会责任。

  作者简介:田淑英(1972—),女,吉林通榆人,大学本科,高级讲师,主要从事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工作。

【篇七】新冠疫情论文

  摘要: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20_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受到了严重的影响,身为一名院校就业工作者,深知今年就业工作开展的艰难程度。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全国上下高度重视,多方位多举措多部门配合确保稳定就业。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所遇见的新问题,文章分析了今年就业的困难之处,同时也针对困难问题提出了相对应的措施,浅谈了疫情下高校的重点就业工作,希望能促进毕业生更加积极有效的就业。

   关键词:新冠疫情;高校毕业生;就业重点工作

   一、疫情下就业工作所面临的问题

   (一)高校毕业生人数扩大,就业人数增加

   教育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_年高校毕业生人数不断扩大,同比增长40万人,预计达到874万,创历史新高,供大于求情况严重。与此同时,20_年度考研人数达到340万人,但各高校招生总额却仅是70万人左右,因此还有大量考研大军要加入到就业队伍中。

   (二)需求市场萎缩,就业岗位数量减少

   此次疫情对于国内宏观经济的影响巨大,国内需求和生产力骤降,消费、出口等都受到了明显的冲击,经济下行导致了企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机,其中服务业、文化旅游业、餐饮业、娱乐业、交通运输业等第三产业受到的影响最大。停工的几个月,部分企业裁员、缩紧业务,中小企业面临倒闭,微小企业频频关门。超过30%的企业在今年春季招聘中明显减少需求计划,26%的企业暂停校招。需求人数锐减,需求市场愈来愈萎缩。

   (三)高校延期开学,企业推迟开工,错过了招聘黄金时间

   春季开学是企业招聘的黄金时间,今年受到疫情影响,高校开学推迟,交通管制,线下招聘全部暂定,线上招聘推进力度较线下招聘还是有所欠缺,学生参与度不高。与此同时,公务员考试、事业编制考试时间的延后,导致部分学生一直对就求职持观望的态度。

   (四)艺术类毕业生由于所学专业的特点

   更趋向找与自己专业相关度高一些的工作,艺术类尤其是美术类院校毕业的学生,多数都会从事艺术、娱乐和休闲业、媒体、信息及通信产业等行业,因此就业选择较普通高校学生就少了许多,而今年受疫情影响,此类行业人员需求大大减少,这就导致学生面临了前所未有的就业压力。

   二、疫情下的就业重点工作

   为了解决重重就业压力和困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做出重要指示,“稳就业”居“六稳”、“六保”之首,明确要求要把高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任务,从国家教育部到各省教育厅到各个高校多次召开工作会议,确定工作方向,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就业工作队伍,层层夯实就业工作的具體任务,积极有效的解决就业问题。为保障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以西安美术学院为例,文章提出了以下几个政策建议:

   (一)高校提高重视,建立健全就业工作小组,提供精准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为了缓解毕业班就业辅导员工作压力,各高校可分配其他年级辅导员兼顾今年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多人落实国家、省厅的就业相关政策及工作,辅导员数量的增加,可以更好更细致地了解到每个学生的需求,从而提供不一样的就业指导服务。

   (1)将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列为重中之重,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部署,“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帮扶教师”全员参与,建立“一生一策”“一生一档”“一生一卡”,实施“一对一”“多对一”的精准帮扶,明确帮扶责任,持续动态跟进,精准发力,确保困难毕业生能够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及学校的关爱。对湖北籍毕业生建立台账,要求各教学单位就业工作人员全面摸排20_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的家庭住址、联系方式、身体状况、就业现状、求职意向等情况,实施“一对一”就业跟踪指导服务,每周定期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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