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火源专项治理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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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 向上级机关作出汇报, 是事后或事中行文。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野外火源专项治理工作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野外火源专项治理工作报告

  郭村镇森林防火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应急局及县林业局的正确领导下,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我县森林防火责任状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认真落实各项防火措施,我镇森林面积大,地形复杂。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现将防火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森林防火工作制度,提高落实效果

  在森林防火期间,我镇严格执行森林防火镇党政班子领导轮流带班制和防火办工作人员值班制,坚持做到森林高火险期24小时值班。在节假日期间,镇防火办对护林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点名查岗,防止脱岗漏岗现象出现,对上级防火指挥部通报的认真做好登记、查看核实热点的具体位置,及时核查反馈热点,确保信息畅通,调度有序。发现造成森林火灾的,立即组织村民和有关单位进行扑救。

  二、狠抓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深入持久地开展护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对护林防火工作常抓不懈,警钟常鸣。在全镇及各村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开展护林防火宣传活动,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消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森林防火责任制,明确责任人,政府与村,村与组层层签订责任书,将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进一步明确了职责、任务,指挥部成员实行分片包村,制定护林防火村规民约,把责任落实到户。

  在宣传活动中,我镇张贴宣传标语150余条,会议宣传逢场必讲,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真正做到防火意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三、加强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我镇严格控制野外火源,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理,做好预警监控和应急值守等工作。推行和完善“两项制度”建设,切实加强防火第一线力量。我镇对重点林区村专职护林员实行动态管理,全镇林区护林员在防火特险期和节假日上岗到位履职尽责,全天候监测森林火情,做到了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野外火源专项治理工作报告

  根据天祝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报送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有关情况的函》的要求,我乡高度重视,积极安排、全面部署,现将治理行动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赛拉隆乡位于天祝藏族自治县西南部,地处两省四县交界处,南与东坪乡相连,东与永登县接壤,西北与青海省乐都县、互助县为邻,居于大通河西南岸,距县城108公里。全乡辖吐鲁沟、皮袋湾2个行政村7个村民小组,总人口70户、241人。草场面积7.32万亩,以种植饲草料为主,属纯牧业乡。

  二、专项治理情况

  (一)精心安排部署,落实工作责任。乡党委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了野外火源专项治行动。采取四级承包方式,即乡党委书记、乡长包全乡,村书记包全村,以村为责任区,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管护野外火源管控工作。

  (二)全面排查隐患,确保不留死角。我乡制定了以乡党委书记、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和各包村领导为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各村书记为成员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开展隐患排查工作4次,未发现火情隐患。

  (三)继续加强火源管控力度。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作用。严格制度、严肃纪律、严明奖罚,宁严勿宽。对小皮袋湾、张家俄博山、吐鲁坪脑山等火灾隐患重点,明确责任义务。对林区内的坟滩、峨博、畜圈等火灾隐患重点和痴、呆、傻人等重点防范对象逐一登记,并与当事人和监护人签订责任合同。特别是对群众上坟、煨桑等重点用火地区跟踪检查,做到安全用火,人走火灭,将预防工作落到了实处,有效地防止了森林草原火警火灾的发生。

  (四)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张贴标语、印发宣传品、出黑板报、召开群众会议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使森林草原防火意识扎根于干部群众中,落实在行动上。截至目前共张帖标语4条,发放宣传材料150余份、发放宣传手提包30余件,召开群众会议4场(次),参加人员达到95%以上。特别是教育群众在林内用火,安全第一,做到人走火灭,严防森林草原火警火灾的发生。

  三、存在不足及下一步打算

  一是个别农牧民群众草原防灭火意识还不够强,思想上麻痹大意、心存侥幸。二是由于我乡两村草原面积大,生态护林员人员少,导致巡查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日常巡查监管不到位的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巡查制度,健全完善管理体制机制,确保草原防灭火工作,取得更好成效。 一是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严格落实督查巡查,做到巡查不留死角,巡查覆盖率达100%。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增强群众的意识性,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促使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浓厚氛围当中,使群众成为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生力军。

  野外火源专项治理工作报告

  3月23日,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我省从3月起至6月份,在全省范围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治理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林业生产用火等行为。

  农事用火方面,将重点治理高火险天气林田交错地带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祭祀用火方面,将针对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重点治理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工作不力,随意在林内、林区边缘烧纸钱、烧香点烛等违法用火问题。林业生产用火,将重点治理违规炼山造林及点烧隔离带等林区用火无有效管控措施等问题。

  治理行动还将对穿越林区输配电线路断线、短路、绝缘子脱落等引发森林火灾隐患问题进行治理;对进入林区吸烟、野炊等行为以及林区民居、村寨和重要设施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等进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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