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刑事检察党建工作报告范文(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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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刑和附加刑两种刑事责任包括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主要惩罚只能是一种。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是独立适用的,不能另外适用。附加处罚分为罚款和财产。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_年刑事检察党建工作报告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篇一】20_年刑事检察党建工作报告

  按照市院机关党委的要求和部署,现将我院党建工作形成如下调研材料。

  一、关于一把手抓党建情况在工作中,我们充分认识到“一把手”作为全院的领导核心

  对工作的重视程度对工作起到直接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因此,在几年来的党建工作中,我们做到了“一把手”亲自抓,对全年的党建工作能够做到认真的谋划部署,按照上级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对推动我院党建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一把手”抓党建的过程中,做到了:一是党建、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将党建工作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将组织建设与业务建设融为一体,做到“三个纳入”,即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领导责任制、纳入实绩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量化考核。二是管人、管事相互结合。在抓党建的过程中,我院一把手从管好“班子一杆人”入手,一方面使班子成员能够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发挥好各自的作用,进而带动全院整体的发展。另一方面,管好党员队伍,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来影响带动周围人,最终为全院整体检察工作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三是自身建设首先抓。“一把手”作为全院核心领导,自身的形象关系关乎整体的发展。因此,在抓党建的过程中,“一把手”首先从自身建设抓起,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为干警带个好头,认真履行一名党的领导干部的职责,用自身的形象树好榜样,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开展。

  二、关于“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建立“一岗双责”党建保障机制,目的是依靠制度本身所具有的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改变以往那种单纯靠主要负责同志的个人素质来重视党建工作,依据领导者个人的党建意识决定党建工作位置的现象,为长期抓好机关党的建设提供根本保障。本着这一目的,我们在制定责任制的时候,并不刻意追求形式上的创新和内容上的新颖,而是特别注意从抓好机关党建的实际需要出发,提高责任制的规范性和约束力,从而使责任制落到实处。一是“领导抓、抓领导”。

院党组把党建工作始终放在重要位置去抓,将党的工作纳入了党组工作的目标管理,坚持党务工作汇报、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等相关制度,每年至少听取两次总支工作汇报并提出指导意见,把机关党的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奖惩”,一级抓一级,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把落实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年终个人述职的重要内容,把抓党建的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配套抓、抓配套”。把机关党的建设同干警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任务结合起来,将思想建设、班子建设、机关作风建设等项任务具体分解,形成了一套分步实施的量化指标,从而避免了机关党建工作可能出现的“空转”现象。三是“具体抓、抓具体”。我们在工作中强调,制订责任制和作出配套规划都不是目的,目的是通过把大量具体的事情做好,真正提高机关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保证各项检察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围绕这一目的,从对责任制情况的督查中看到,各支部所在的科、局室在具体抓方面下了大量功夫,结合科室实际提出了具体的措施,比如在教育问题上,政工、办公室、后勤中心等综合部门重在强调提高对干警的服务意识;反贪、法纪、批捕、公诉部门则重点突出大家的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民行、技术部门重在强调提高干警的法律政策水平和整体素质等。四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带动全院廉政建设。每年都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由检察长同各分管检察长、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责任书把遵守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高检院“九条卡死”、省院“六条禁令”等办案纪律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将班子成员和党员干警应承担的责任层层分解,细化。同时,制定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三、对党建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目标考核中党建

【篇二】20_年刑事检察党建工作报告

  xx区检察院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坚持主题教育与检察办案深度融合,聚焦主责主业,立足服务大局,强化军检共建,扎实推进主题教育深入开展。

  找定位、谋布局,夯实主题教育推进基础

  xx区检察院紧扣主题教育主线,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学字当头、内向发力、讲求实效。坚持计划先行,夯实推进基础。根据区委主题教育动员大会精神和区委领导工作要求,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主题教育领导小组,落实党组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党组成员“一岗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区院主题教育的组织实施进行监督、指导。针对基层检察机关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情况,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合理制定主题教育学习实施计划,将主题教育学习活动下沉到各党支部、党小组、检察官办案组,充分发挥双周政治学习、案例实训、青年沙龙等平台作用,将主题教育学习同业务学习有机结合起来,使所有干警能够随时随地进行集中学习或个人学习。坚持理念先行,领悟初心不改。通过抓实主题教育,引导全院干警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刻以人民群众为出发点,准确把握司法新需求,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贯彻司法办案全过程,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察工作评判标准,真正从思想上解决“为了谁”和“往何处去”的问题。坚持教育先行,坚守初心不偏。院党组以上率下做示范,组织专题学习研讨、交流心得体会,以“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教育引导党员干警准确把握任务目标、深刻领悟核心要义,为主题教育打下坚实思想基础。各支部积极开展“我和我的祖国”“迎进博做先锋”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党性修养。同时充分利用“学习强国”APP等平台,拓宽自学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强担当、重实干,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以长三角G60科创走廊xx上升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契机,进一步创新办案机制和服务举措,打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组合拳”。做企业合法权益的“守护者”。审慎办理刑民交织案件,准确把握经济犯罪中罪与非罪界限,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违法犯罪、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界限,防止司法不当介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自主经营权和财产所有权。专门设计《被害单位权利义务告知书》,畅通企业提供证据、表达诉求、了解案件进程的渠道。给涉案企业送达《听取意见表》,充分听取企业对于案件处理、强制措施适用等方面意见建议。探索疑难复杂、社会影响重大的涉企案件审查逮捕公开听证工作,全面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做企业发展需求的“保障者”。紧盯知识产权保护、重大金融风险防控等企业关注的热点问题,赴长三角G60科创走廊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区工商联、金融办、知识产权局等问需问计。会同区工商联研究制定《关于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实施办法》,依托企业家法律服务工作站、检察开放日等渠道,共同推进检企互动,提高服务供给精准度。做企业堵漏建制的“谏言者”。坚持边办案边查漏,对在办案中发现的企业管理漏洞、经营不规范等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为企业开展“病灶诊疗”和“保健预防”,如在办理的3起贷款诈骗案件中,发现被骗贷款均来自同一消费金融公司,遂认真分析该公司存在的人员管理漏洞、贷款业务审批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主动赴涉案企业走访座谈,制发检察建议提出针对性防范措施,并邀请该企业管理人员旁听案件庭审。

  亮真招、求实效,凝心聚力深化军检共建

  xx区检察院与国防大学政治学院签订《共建活动框架协议》,加强共育共建,推动主题教育持续深化。共学创新理论。政治学院发挥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优势,组织专家教授为检察干警宣讲党的创新理论。区检察院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为政治学院的干部学员开展法治课题研究提供人才支撑和实践基地。共建精神文明。在“五四”“七一”期间,开展“军营一日”“检察开放日”等活动,组织检察干警走进军营、学院官兵走进检察机关,实地体验军营文化和检察文化,促进文化交融;“八一”期间,组织英雄及先进事迹报告会和拥军慰问走访活动,相互交流、相互学习,提升融合质量;元旦、春节、国庆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增进双方情谊。推进基层党建。政治学院注重发挥党性锤炼基地的职能作用,为区检察院开展党建理论研究、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强化检察干警队伍xx等党性锤炼活动提供支持。区检察院注重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优势,为政治学院官兵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案例讲座等提供便利条件,切实推进军营文化和检察文化交织互融,实现军检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党建新格局。

【篇三】20_年刑事检察党建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年来,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围绕市委“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创新发展”的目标定位,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20_年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全省检察机关‘六型’建设示范院”“省级青少年维权岗”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一、积极参与法治胶州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年来,我们围绕保障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始终对严重刑事犯罪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坚决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审查逮捕644件849人,审查起诉1145件1469人。围绕十九大安保维稳,对“两抢一盗”、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暴力犯罪和各类毒品犯罪快捕快诉,批捕330人,起诉892人;依法办理非法上访案件8件,批捕5人,对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发挥积极作用;对公安部关注、省厅重点督办的郭某等27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为十九大召开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努力做好矛盾防控化解。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作用,全年依法妥善处理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153件,始终保持到青赴省进京零上访。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191件263人作出不捕决定,对10件12人作出不诉处理,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475件,在检察环节促进刑事和解18件23人,救助刑事被害人8名,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申请案件120件,提请抗诉3件,对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本着息访服判的原则,积极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创新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与镇党委加强协作,创新实施“管区+检察室”的管区驻点社会治理模式,有效发挥了检察室的“连心桥”“前哨站”作用,做法被《检察日报》“20_亮点”专栏报道,并获青岛市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积极发挥“三基地(预防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未成年人关护帮教基地、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基地)、两基金(被害人救助基金、失依青少年基金)、一平台(青少年权益保护平台)”的作用,开展“护航未成年人成长”系列活动,主动担负起保护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责任。

  二、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年来,我们持续打造新旧动能转换检察服务端,不断完善服务举措,提升服务水平,确保检察工作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同向而行、同频共振。

  依法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综合运用预防、监督、保护、惩治职能,出台依法保障“亲清”营商环境实施意见。创新开展由检、企、村三方共同参加的“主题党日+”活动,为建设单位全程提供法律跟踪服务。积极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资金安全,及时查处了庄某等人在胶东国际机场征地拆迁中的渎职犯罪等案件。

  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优化金融秩序和市场环境。全年依法批捕非法经营、非法集资、贷款诈骗等损害市场秩序犯罪案件7件7人,提起公诉33件42人。搭建产权保护服务平台。与市法院联合成立产权保护司法服务中心,建立重点企业案件专门办理机制,全年办理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涉企案件17件。开启检企服务绿色通道。与市工商联共同出台加强产权保护协作意见,组建由企业经营者、村干部参加的产权保护微信群,及时发布防范企业经营风险提示,先后解答法律咨询200余次,有效破解诉讼之外服务难题。

  依法保障惠民资金安全。以群众反映强烈的国家财政专项资金领域职务犯罪为重点,立查危房改造补贴贪污受贿案件7件11人、立查国家林业贷款和伤残抚恤补贴领域渎职侵权案件3件4人。与市扶贫办共同制定扶贫资金风险防控协作意见。针对惠民资金领域职务犯罪情况撰写的调研报告被市委《参阅件》刊发。

  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服务和保障民生

  一年来,我们不断提高民生检察工作能力,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胶州检察力量。

  有效服务民生安全。依法打击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犯罪,办理的张某等人贩卖220万条个人信息案和胶州首例电信诈骗案等新型电信网络犯罪,先后被《法制日报》和《检察日报》报道;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犯罪,批捕5人,起诉6人,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主动回应民生诉求。始终坚持检察跟着民意走,工作跟着民意干,依托派驻检察室主动作为,强化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依法为农民工讨回薪金的做法被最高检网站报道;创新实施“检察建议+”工作模式,对社会治理、民生等领域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围绕欠薪等关系民生的热点问题开展相关调研,撰写的报告获评省十佳调研报告。在省、市院组织的20_年度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我院得分位居青岛各区市院第一位。

  护航美丽胶州建设。与环保局、食药监局等单位加强合作,建立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信息平台,实现对行政执法行为实时监督,全年共向有关单位下达行政执法监督检察建议45份,并全部督促完成整改;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活动,查办盗伐林木、污染环境案件12件,对3起“以罚代刑”环保案件进行立案监督,积极参与守护胶州的绿水青山。

  四、强化检察监督主责主业,有效维护公平正义

  一年来,我们不断增强监督意识和工作主动性,在依法监督的前提下,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筑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防线。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全年审查刑事判决、裁定950件,依法提出抗诉7件7人,已改判2件,发回重审1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件,追捕追诉57人。监督立案的刘某诈骗657万元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被评为20_年度全省“我最满意案件”。监督和纠正刑罚执行环节违法案件26件,创新实施“羁押期限明白纸进监室”和“跟踪关注”的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刊登。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积极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该项工作走在全省试点院前列;针对部分企业拖欠国有土地出让金逾期不交问题,及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为国家挽回损失4000余万元。被确定为全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检察日报》和最高检微信进行了专题报道。

  强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件,办理的信访案件两次获青岛市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成功纠正了一起16年前因侦查机关未核实被告人身份而导致申诉人被录入故意杀人信息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全力惩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年来,我们在面临职务犯罪侦防部门即将转隶的情况下,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保持惩防职务犯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

  积极查办大案要案。全年共查办贪污贿赂案件8件19人,渎职侵权案件3件7人,先后查办了青岛大学离退休工作处原处长张继顺(正处级)受贿案、青岛大学体育学院原副院长王海青(副处级)受贿案、胶州市滨海燃气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吴保华等五人贪污案等一批案件,查办的青岛市国资委原巡视员王凯生(副厅级)贪污案,被告人一审获刑有期徒刑20年,有力地震慑了犯罪。

  加大源头预防力度。深入职务犯罪易发领域开展专项预防和精准预防,分别与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3个单位共同开展青岛大学胶州校区等5个重大项目专项预防;与青岛地铁8号线指挥部等6家单位会签预防合作协议;与市邮政公司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实现专业化预防和社会化预防有机融合。

  六、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大力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一年来,我们牢牢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始终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以政治建设统领新时代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检察队伍建设,坚持业务纪律两手抓,确保十九大精神在胶州检察院“落地生根”。

  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将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确立了“以‘标准化+’思维抓党建、以信息化手段抓党建、以多样化形式抓党建”的工作思路,全力打造“检察为民、正义先锋”党建品牌。利用开发的党建信息平台,以“主题党日+”活动为主线,引导干警准确领会十九大精神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以党建工作引领检察工作全面提升。

  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将廉政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业务纪律双讲活动,汇编《镜鉴》手册,作为全院干警廉政教育必读教材,推行“六举措”抓廉政的做法被《检察日报》报道;自觉强化内部监督,开展检务督察35次,党务督察7次,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全年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发生;班子成员自觉以上率下,坚定不移落实“两个责任”,党组书记撰写的廉政文章被人民网、光明网等多家国家级网站采用。

  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坚决贯彻上级关于监察体制改革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提高履职能力。以检察业务实训中心为平台,开展“每日一评、每周一讲、每月一庭”等实战训练,17名干警获市级以上荣誉,7项工作获上级领导批示,38项创新做法被《检察日报》报道,推行“听庭评议”的经验被青岛市委《青岛信息》转发。官方微信影响力稳居全省基层院前10位,新媒体作品获评全国20强。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深知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诸多不足:一是在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尤其是将十九大精神落实到检察工作并指导司法实践上还有待提升;二是在主动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我市中心工作的方式方法上还有待加强;三是队伍的整体素能还不能完全适应司法改革的迫切要求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以求真务实的态度,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_年市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围绕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空港新区的目标蓝图,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检察监督为主业,抓重点、补短板,为胶州经济社会发展走在前列提供坚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上深化新认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对党忠诚,坚定不移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学懂弄通做实十九大精神上下功夫,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细落实,筑牢检察工作的思想根基。

  二是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在加快胶州法治建设上作出新贡献。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机关在化解社会主要矛盾中的职能定位,把“防范重大社会风险”特别是金融风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持续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三是主动更新发展理念,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实现新提升。围绕我市“五大发展平台”和“四体系一环境”等建设重点,找准检察工作在加快我市新旧动能转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城乡协调发展上的着力点,持续打造检察服务升级版,为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是持续做好民生检察,在不断改善民生民利上务求新作为。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在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要求,重点打击损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常态化开展“五进两服务”“三进三促”活动,构建民生检察服务长效机制。

  五是积极调整检察职能,在做强做实法律监督上取得新成效。面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职能的重大调整,积极分析研判法律监督新形势,探索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新途径和新模式;主动加强与监察委的衔接配合,做好检察环节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切实捍卫“人民的名义”。

  六是全面加强内外监督,在努力提升司法公信上强化新举措。坚持严字当头,压实“两个责任”;坚持驰而不息,持续正风肃纪,践行廉政承诺,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再创新辉煌。在新的一年里,市检察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各项决议,忠诚履职,为我市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空港新区,争当青岛大北部岸区重要增长极、全省新旧动能转换示范区、全国县域经济发展排头兵贡献胶州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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